包头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3-12-19   编辑:王旭东   点击:[]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形势政策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管理,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修订)(包师党办发[2021]39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对全校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做到底数清晰,流程规范,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

二、工作步骤

各单位举办报告会实行“一会一批”“一会一报”制。

1、校内教师或邀请校外人员(不包括境外人员)举办报告会,由主办单位党总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2、邀请境外人员举办报告会,由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进行审核把关,经相关校领导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3、主办单位须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登记表》,校内教师为报告人的,要求提前3日内备案,校外(境外)人员为报告人的要求提前1周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4、举办承办省级研讨会、学术交流报告会、形势政策报告会等时,需提前15天将活动议程、重要来宾名单、主要会议材料等向党委宣传部报备,并同时报市委讲师团、社科联备案。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举办报告会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单位负责人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应先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要明确向拟报告人告知有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发言主题和内容等进行充分沟通。对在互联网上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主办单位要切实加强网络监控管理,同样须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审查督查管理,各司其职,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遏制意识形态错误导向的发生,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底线。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要追究主办单位的责任。党委宣传部会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党建考核范围。

 

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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