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修订)

时间:2022-07-31   编辑:学校主站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

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修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把学校建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2.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持续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提升师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二、创建目标

按照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的标准,即:思想道德建设好、领导班子建设好、师德师风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设好、阵地建设管理好,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创建任务,扎实推动工作,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提升校园文化质量、提升校园文明程度,通过创建工作为学校发展、师生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三、创建任务、责任分工

(一)思想道德建设

1.统筹思想道德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形成“三全育人”格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大学生,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作,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

3.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文明集体创建、 心理健康教育、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和网络文明教育,着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持续进行。(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4.丰富主题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领航计划;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开展“敦品励学、成才圆梦”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优良学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大学生文明修身及公德教育活动;坚持开展礼节礼仪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典型选树及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各二级学院)

5.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学校、学院、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为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指导、咨询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教师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二)领导班子建设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依法办学。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完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领导体制和运行体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巡察基层党组织的制度,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述党建的制度。做好基层党建和党员队伍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学院)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认真贯彻中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形式“四落实”。重视宣传思想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3.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完善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保障师生员工在学校相关事务中的知情权和评议权,提高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4.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做到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正派。坚持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教育,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三)师德师风建设

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工作机制,将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教师年度及聘期考核、职务评聘晋升、晋级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加强师德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加强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法治、纪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落实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形式“四落实”。严格执行课堂教学政治纪律管理规定。(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二级学院)

3.严格教师学风建设。健全完善教师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杜绝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等行为,树立诚信为学的典范,营造健康的学术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处、各二级学院)

4.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三育人”、“育人之星”等典型选树活动,引导全体教职员工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示范者、传播者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激励者和引路人。(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工会、各二级学院)

(四)校园文化建设

1.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坚持开展“全民阅读,书香校园”活动,深化“诗教进校园”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涵育师生文明素养、提升文化活动品味。积极开展党史国史宣传教育,继承革命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图书馆、各二级学院)

2.凝练学校文化内涵。加强对学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和宣传;推动学校标识、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宣传与应用。加强校史编撰、校友讲座等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史办、各二级学院)

3.精心组织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的建设与管理;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二三课堂活动,打造一批校园文化活动品牌。积极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满足教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与群体性体育活动,发挥体育的综合育人功能。(责任单位:团委、工会、各二级学院)

4.推进学院文化建设。努力构建二级学院特色文化,发挥二级学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构建既与学校文化一脉相承,又独具特色的学院文化体系。(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五)校园环境建设

1.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加强校园人文景观、文化展示场所、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做好绿化美化工作,提升校园文化形象,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增强师生对校园环境的认同感。(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后勤处、基建规划处、团委)

2.优化校园环境卫生。保持学校办公室、图书馆、教室、实验室、公寓、餐厅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优美。积极推进无烟学校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后勤处、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3.强化文明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图书馆、公寓、食堂等公共场所文明管理制度;强化日常文明教育,积极创建文明餐厅、文明宿舍,积极开展文明阅览、文明就餐等教育活动。坚持开展节约型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图书馆、后勤处、各二级学院)

4.加强综合治安管理。构建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体系,推进校园综合治理和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创建平安校园。深入开展校园治安、消防、校容管理、校园交通、毒品预防、食品饮用水安全、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禁止校园传教、反邪教等宣传教育。联系地方综治部门着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处、各二级学院)

(六)阵地管理建设

1.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加强校报、校刊、校园网、新媒体、校内广播、电子宣传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建设管理,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2.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强化网络思想文化教育和网络文明素养教育,使学生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守法的上网意识和习惯。加强网络思政队伍建设,强化网上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在校园的传播和影响。健全完善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

3.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优化校园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媒体的教育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三、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实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学校党委要加强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全校文明创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负责督查推进各自分管领域的文明创建工作。

2.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广播、电视、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创建目的、主要任务、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共创文明校园的良好氛围,引导全校师生主动参与、广泛参与、积极参与、深入参与。

3.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按照创建任务与责任分工,对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逐条逐项落实创建任务。每年年底,学校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处级领导班子考核。

4.工作要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与学校中心工作、日常工作相结合,在创建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将创建工作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内化为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动力,增强向心力、增强凝聚力、积聚正能量,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效促进师生发展、推动学校发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包头师范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包师党发[2017]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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