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学一级学科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11月10日下午,我校在恒德楼1213会议室召开教育学学位授予点评估专项工作部署会。研究生院(学科规划办公室)、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二级学科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院长(主任)赵建军主持。

会上,赵建军院长(主任)首先强调本次评估是检验我校教育学学位点办学水平与建设成效的关键环节,各二级学科所属学院应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梳理建设成果,做好材料准备,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报,既要系统呈现学位点在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服务等方面的成效,也要客观梳理现存问题,深度挖掘特色与亮点,更好地展示出我校教育学建设的优势方向。
张宇宏副院长(副主任)就本次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情况作详细介绍,解读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6号)内涵,详细布置了教育学专项评估工作行动方案及人员分配,明确了学科与特色、学科队伍、人才培养、培养环境与条件等各专项工作的具体职责,周密安排、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最后,研究生院(学科规划办公室)、教育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本次专项评估工作进行了讲话,表示将全力支持此次评估工作,努力做好统筹协调,提供必要人员保障,严格对照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各项数据与材料符合规范要求,共同协作使本次评估工作平稳进行。
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学科评议组或教指委具体执行,是对新获批学位授予点的学科水平、建设成效的一个全面检验。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做好统一组织和部署,确保我校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高质量完成。(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