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同志被任命为我校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时间:2019-12-10   编辑:于南   点击:[]

12月9日上午,校纪委召开干部会议,宣布刘颖同志任中共包头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会上,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齐玲宣读了刘颖同志的任职决定,并介绍了刘颖同志有关情况。刘颖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来到包头师范学院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新岗位、新挑战、新考验,将尽快熟悉新环境、学习新业务、团结新同事,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与纪委同志们一道,继承学校优良作风,发挥纪检监察在服务大局中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校纪检监察工作带上新台阶,不辜负组织期望。

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杨春生在讲话中指出,本次校纪委班子调整是校党委统筹考虑全校干部队伍建设作出的安排,是贯彻落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和加强校纪委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学校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以实际行动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措施落地、落细、落实,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新水平、步入新阶段、迈上新台阶。

会议由齐玲同志主持,学校全体纪委委员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会议。(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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