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包头市委、市政府授予我校张淑利、闫丽霞、刘亮、牛耀明、王芳、季喜燕、马勇、邢彩霞等八名同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我校苏海燕、张勇、韩伟等三名同志“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广大教职工以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让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上一条: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新“助理管理员”聘用工作圆满结束 下一条:我校聘任云国宏等六位学术界、文化艺术界知名人士为客座教授
【关闭】